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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纷纷调整避免首尝被告滋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06:58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黄淑慧

  在《反垄断法》这部“经济宪法”下,谁将成为“第一被告”?是微软,英特尔,还是利乐?在反垄断法即将实施的时候,一些大公司也纷纷采取措施“自我调整”。

  对于涉嫌垄断行为,利益相关主体有两条途径可以选择,一是向三大执法机构申请调查,二是直接提起诉讼,按照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微软最先遇到了竞争对手的挑战。7月5日,永中科技总经理曹参提出,呼吁政府将微软列为中国反垄断法的“第一被告”。永中科技是国产Office软件的代表企业,作为微软长期的竞争对手之一,曹参一直希望政府提高对微软垄断现象的警惕。在曹参看来,《反垄断法》让身单力薄的国产软件厂商看到了机会的来临。“微软在中国一直滥用垄断地位,利用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双重手段打压国内企业,并让国人承受比国际更高的价格。”曹参表示,如果政府不出面,永中科技也准备跟微软打官司,“我们不怕它,正在搜集各方面的相关证据。” 微软中国相关负责人则对媒体表示,微软在中国的市场支配地位并未形成。

  而另一家IT公司英特尔,也一直被竞争对手AMD咬住滥用市场地位的罪名不放。在韩国、日本、欧洲,甚至是美国本土,AMD都发起了对英特尔的反垄断调查。

  有消息称,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表示,由互联网实验室牵头、联合各领域数十名专家学者组成的项目组完成的《中国高科技领域垄断状况调查报告》即将推出,并希望通过与国内厂商的联合诉讼为反垄断法启蒙。

  就在《反垄断法》实施日益临近之时,一些企业已经开始“自我调整”。利乐中国有限公司对于这个话题,昨天答复早报表示:虽然有关《反垄断法》的具体执行细节尚未公布,但是过去一年来,利乐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现行的业务政策、经营行为和合同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目前我们正在与客户一一沟通,对某些可能引起争议的合同条款作调整。”利乐从1979年进入中国,在中国无菌纸包装市场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并曾被质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搭售等行为。

  据相关媒体报道,与一年前相比,英特尔对销售商的广告补助由此前最高的50%降到了20%以内,芯片销售返点也由20%降至5%之内。这是英特尔为适应该法实施作出的一项重要调整。

  但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在国外,反垄断诉讼以及执法机构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认定都是很谨慎的,其中涉及到大量的技术性的数据分析和经济分析报告,而且不管是行政提起的调查还是司法诉讼,都要经过漫长的时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得出慎重的结论。

  因此,国外没有消费者提起反垄断诉讼,案件要么是行政机关提起,要么是竞争对手提起,只因为这类诉讼不是普通人能耗得起。甚至是公司行使“诉权”前都得考虑自己的实力。

  反垄断法下,企业竞争对手之间的较量刚刚开始。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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