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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沃尔玛工资年涨9% 约30%员工不赞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 03:20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卢肖红 发自深圳

    日前,协商一年半的深圳沃尔玛集体合同终于尘埃落定。不过,这份集体合同,仅66%的深圳沃尔玛员工赞成通过。

    据了解,这份涉及8500多员工的集体合同包括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五个方面。其工资是其重点,包括: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2009年工资平均增长9%,而且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同时,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在沃尔玛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集体合同作为公司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依据等。

    沃尔玛员工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李翼新曾表示,深圳沃尔玛90%以上员工均加入工会。这份集体合约,8000多工会会员里近5500人投了赞成票,员工表决通过率仅66%,这意味着合同中还有一部分的员工意愿没有得到体现。

    对此,深圳沃尔玛媒体负责人牟小姐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反正员工通过率过半集体合同就可以签,什么样的原因是各个员工自己决定的,我们基于尊重员工的意愿。”

    对此,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表示,“表决通过了,但通过率并不高,还有3成多员工不赞成。这里面有些员工对合同内容不理解,比如在合同之前就有的休假制度,他们觉得写上去只是一种形式。当然,有些员工还有更多的要求,这恰恰为我们下一次的集体谈判奠定一个基础。对于这样的表决结果,我们觉得很真实。”

    此前有媒体报道,自2005年1月以来,没有工会组织的沃尔玛美国店平均时薪上涨12%,从9.68美元涨至10.8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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