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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屠明星
2008年7月26日,上海建工(600170。SH)发布公告时披露:刘根山资金腾挪的平台——沪青平高速公路近日被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收回经营权。
上海建工在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占8%的股权,其余的股东分别为刘根山的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盛公司)(67%),以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25%)。
公告称,7月24日下午,该公司接到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下称上海市政局)《关于收回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沪青平公司)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的决定》的抄件。
文中称:“长期以来,你公司(指沪青平公司)存在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拖欠应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我局曾多次敦促你公司进行整改,但一直未见根本改善。鉴于上述情况,现根据有关法律及2000年10月签订的《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移交合同》的有关约定,决定收回你公司的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
根据上海建工的说法,“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沪青平公司大股东在负责沪青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违约行为。”(相关报道参见7月17日第17版)
上海建工董秘尤卫平告诉记者,上海建工已派人员进入沪青平公司进行资产调查和监管,包括对其公章等的监管。“两家股东都派人过去了,之前有些合同都是使用公司的印章,现在需要大家同意后才能盖章。”
对于上海市政局指出的“项目资本金不到位”,尤卫平表示,上海建工已足额出资6320万人民币的资本金,主要是大股东茂盛公司的资金不到位。
而对于股东是否觉察到茂盛公司的资金腾挪行为,尤卫平表示,他们正在调查。“其实一两年前,我们就看到其经济活动不正常,召开过董事会希望他们整改,但也没什么效果。”
至于经营权上收到上海市政局后怎么处理,尤卫平表示,正在和市里沟通,目前经营权交给谁尚不清楚。
记者查阅当时《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了解到,公司如果遇到“专营的高速公路提前终止专营”的情况“可以解散”。对此尤卫平表示,合同规定政府也不是无偿收回,会有适当补偿,但补偿多少也未确定;之后可能会对沪青平公司进行清算。
从2000年成立项目公司以来,沪青平公司一直在亏损。“都是因为公司贷款过度导致财务费用较高,其实按照沪青平公路的状况不该是这样。”尤卫平表示。
记者致电沪青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变化;记者又致电上海市政局办公室,但办公室人员以“不方便说”挂断了电话。
专业从事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投资咨询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张燎向记者表示,对沪清平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处理可能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让上海的从事路桥事业的国有企业来接手,另一种则是完全变成政府性的收费还贷公路,由上海市政局来代表政府持有。“前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张燎认为。
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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