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华清嘉园楼书绿地变板楼 业主6年讨要消失绿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 01:40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科研 许浩/北京报道

  因为房产开发商承诺的绿地严重缩水,北京海淀区华清嘉园小区的部分业主打了一场绿地侵权官司,没想到这官司一打就是6年,被告先后历经开发商、北京市规划委、北京市园林局,最后又回到了起点。近日,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再次开庭。

  绿地花草变板楼

  华清嘉园小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由华润置地开发建设。业主李丽等九人分别于2000年2月至2001年10月间,向华润置地购买了华清嘉园小区内的商品房。

  据维权业主代表介绍,2000年,华润置地在该楼盘预售的楼书上宣传该小区的绿化率高达41%,但当业主入住后,发现绿地面积严重缩水,楼书中宣传的一块绿地被盖上了一栋板楼。

  为了讨要自己的绿地,从2002年开始至今,华清嘉园小区的部分业主与开发商展开了历时近6年的“斗争”。

  2002年8月份,华清嘉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委托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岳琴代理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恢复原来承诺的绿地面积,并支付相应违约金。但海淀法院以业主方证据不足判决其败诉。

  由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北京规划委”)审核通过了华清嘉园小区的《规划许可证》,初次败诉后的业主们试图联系北京市规划委,希望他们出具华清嘉园的绿地面积检测报告,但遭到拒绝。

  2004年5月,华清嘉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将北京市规划委告上了北京西城区法庭,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对华清嘉园小区绿地率是否达到规划许可标准进行监督验收并出具证明单。北京市规划委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认为,工程规划验收的确是他们的职责,但是在绿地这一块,他们只负责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验收,并不负责测量工作。法院再次判决华清嘉园小区业主败诉。

  虽然“屡战屡败”,业主们却没有放弃。通过大量调查,陈岳琴律师在《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上找到了突破口。

  陈岳琴认为,根据《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中的规定,城市绿化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市园林局。因此,她向北京市园林局申请出具华清嘉园小区绿地验收报告,但北京市园林局也没有答复。

  “绿地测量证明”两场官司方拿到

  2005年4月25日,华清嘉园小区的业主们又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北京市园林局,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在一个月内对华清嘉园小区实际绿地进行测量并出具绿化证明单。

  2005年6月17日,北京市园林局与业主达成庭外和解。2005年7月,北京市园林局实际测量并出具了华清嘉园绿地证明。该证明显示,华清嘉园实际绿地率只有16.265%。

  陈岳琴律师认为,由于华清嘉园小区属于城区旧房改建区,根据1990年颁布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城区旧房成片改建区,其绿地率不得低于20%的法定标准。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