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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研究改革汽车消费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8日 11:21  江南时报

  关键词:税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李万里在一公开场合表示,国家正在研究以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为基础,建立具有奖惩兼备功能的税收政策。

  “要继续运用燃油税、消费税等手段,逐步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做到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使用频率;鼓励小型车辆多人乘坐,减少单独驾车现象;在私家车型的选择方面,鼓励从大排量、大尺寸转向较小排量和较小尺寸;鼓励政府采购和社会公众人物使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李万里说,从可持续发展的立场出发,应对涉及车辆的购置税、消费税、燃油税、公路收费制度等全面进行研究并提出改革方案,对采用新能源、新技术的应给予优惠,对高耗能产品要加大税费的征收力度,做到奖惩并举。同时要考虑消费税、购置税等与节能、环保指标联动调整的改革方案。

  对于即将开征的燃油税,李万里表示,不必担心开征后会影响汽车销售市场的增长势头,“从我国资源、环境等支撑条件分析,汽车市场过快发展,国力将难以承受,汽车产业自身也难以保持可持续性。从这个层面分析,市场增速减缓应视为利好因素,消费者从年度交纳公路养路费,改为加油时付款可明确感受到资源短缺压力的传递”。

  此外,燃油税择机出台的消息,也被行业专家认为是调整汽车消费结构的良药。“要运用燃油税、消费税等手段,逐步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鼓励从大排量、大尺寸转向较小排量和较小尺寸,这是应对高油价,构建节能型社会的有效引导。”李万里认为。

  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认为:2006年调高大排量车型消费税不久,就赶上中国进口关税的大幅下调,因此汽车的价格并没有出现大幅上涨。但这一次已经没有关税下调的因素,一旦消费税上调,进口大排量车型的价格会大幅上扬,市场影响不言而喻。更多的业内人士亦表示,消费税、燃油税等税收政策一旦出台,势必影响未来中国汽车产业和消费市场的变化,相关政策将开始重新平衡汽车产业与能源、环保之间的博弈天平。

  点评:一面是厂家或将大幅提高的成本,一面是消费者更高的付出,通过税收杠杆,两头“裹足”大排量车,引导并调整消费结构是政策的大势所趋。

  【关于消费税调整其他说法,请见A05《国税局:消费税近期不会推出》】

  -相关链接

  何为汽车消费税?

  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税种,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按照“低排量低税率,高排量高税率”征管原则征税。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量1.0升(含)至2.2升的为5%;排量2.2升(含)至3.0升的为9%;排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量4.0升(含)以上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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