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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王力: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基本形成(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08:1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充分发挥税收协定作用,着力解决我国企业和个人在境外遇到的税务问题。目前,已经有一些中国企业在境外成功利用税收协定,相对降低税收负担,提高境外竞争力;也有一些企业通过税收协定规定的相互协商程序成功解决其在投资国出现的税务纠纷。税收协定在维护我国企业权益、促进境外投资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问:在防止国际偷漏税方面,我们将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王力:一是修订部分税收协定。由于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较多,尤其是与一些避税港国家或低税地区也签有税收协定,为跨国纳税人不恰当地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从而逃避税收义务提供了可乘之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将积极推动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与协商,争取对有关税收协定进行修订,完善法律规定,堵塞协定漏洞。 二是对税收协定执行程序进行规范,加强对协定执行工作的指导,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对企业跨国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国家税收流失的税收筹划以及税收协定滥用现象给予高度关注,在执行协定过程中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对不该享受协定待遇的非居民及不符合协定规定的所得项目不予执行协定规定。 三是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尤其是要加强与税收协定缔约国的税收情报交换,解决国际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防止国家税收的国际方面出现征管盲区,力争在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继续维护好国家税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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