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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称宗庆后绿卡事件是达能做局(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 14:20 人民网

  都是达能在操作报复?

  主持人:因为达娃之争没有解决,又有宗先生的风波不断出现,所以外界议论不少,宗庆后及其家族要么持有绿卡,要么入了美国籍。很多人质疑,之前宗先生一直说要保护民族产业,这是不是存在矛盾?

  钱卫清:这个不存在矛盾。宗先生从四十多岁开始创业,创下了娃哈哈中国这么著名的品牌,他给股东,给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有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尤其是跟达能合作过程中,双方最初合作比较顺利,为达能获得了巨大利益,达能先后拿回三十多个亿的利润。大家知道,从达娃之争以来,宗庆后是丑闻不断,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我们做过分析,双方争论的焦点,实际上就是利益之争。

  这个利益之争,就是达能想低价收购合资公司51%的股份,达不到这个目的以后,他们动用很多手段,利用国际公关公司发动舆论战,甚至包括请侦探公司蹲哨跟踪。联系起来看,实际上这是达能的一种战略,尤其是舆论战。达能的舆论战很成功,把宗庆后的女儿也扯进来,其实女儿跟合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孩子在美国读书,有绿卡也好,居留权也好,跟案子有什么关系呢?说宗庆后偷税漏税、之前说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侵吞国有资产,最近又搞出一个美国税,这系列行为其实是达能舆论战的一部分,实际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只是为了达到逼宗庆后就范的目的,在名声上把你搞臭,在道德上贬低你,在法律上否定你,其实核心问题就是利益之争。最近又冒出一个绿卡问题,宗庆后是一个企业家,不是政治家,不像马英九持有美国绿卡,对他“总统”资格产生质疑。达能为达到目的,不惜采取所谓的舆论战,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可取的,无助于解决纠纷。

  李肃:是达能跑到美国告宗庆后。从我们看到的送达情况来看有些莫名其妙,美国税务局视同原来注销的公司还在,送到这个公司当年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去了,所以这个送达也没什么法律效力。会计师事务所和这个企业没有关系,因为企业已经注销了。我认为达能举报宗庆后的时候欺骗了美国税务局。美国税务局也不知道这个公司没有了。达能还把这个捅到报纸上了。从税案出来的东西来,一看就知道是达能做的局。

  现在我看到的情况,达能揭发检举的时候隐瞒了很多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税务局也是被达能欺骗的。达能利用这种事做新闻炒作,本身也是一个破坏和谈的重要举动。所以在娃哈哈内部对达能的不满情绪是在继续上涨的,从员工,从高层,说起这件事来都觉得达能不择手段。

  主持人:去年的时候,宗庆后补缴税额和一些滞纳金之后,税务机关这块还有一些手续的处理意见吗?

  李肃:这个我不太了解,咱们税务机关还是有自己的一套法律法规体系,他们正在依法处理,我觉得最后应该等到消息以后再来评论这些事。在我的感觉里,达能对税收的事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就是逃税这个事。有几个重要的要点是非常清晰的,中国税法总体来讲是一直规定属于缴税义务人是发钱的人,纳税义务人是得钱的人。到05年以后,得钱的人有申报义务,还是没有缴的义务,所以它这个税收体系里面,从中国法律里,其实就是从源头上卡死,因此它要求的是缴税义务人必须帮着缴税,如果本人不愿意搞,你还有义务揭发,你也是不揭发也是你的责任,因为你没去缴。从这个角度来讲,达能与中国公民为了本土里面的经营业绩的奖励去签的合同,说让人家自己缴税,本身就是违法的,它逃避法律,纳税方,等于发钱这方的义务,通过咱俩的个人合同就把它推卸掉了,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合同。

  根据我国税务法律法规,对于跨国公司高层,只要是在中国企业工作中产生的奖金、工资、薪酬、奖励,都必须得合并,不合并就等于逃税。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新加坡发可以逃避中国的法律,而这恰恰是法律限制的。现在很多在中国的跨国企业都采用在境外给其高层支付各种收入的方式,以逃避中国的税收体制和义务。

  达能的高官,在国内也没纳什么收入税,包括秦鹏,都很有可能在偷税。这些人实际上在中国兼了很多职,在每个公司不拿钱是不正常的,建议税务总局好好查查达能,秦鹏们在中国缴税了没有,交到哪儿去了?达能这么多高官,在国内兼并、控制这么多大品牌企业,包括收购、奖励、工资,都有巨大收益,这些收益是不是都依法纳税了?这件税收案的主要责任人,应该是达能。(梁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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