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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持股比例争执 信用卡合资公司难产(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 04:39 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外界传闻的交行、汇丰信用卡合资公司,汇丰中国公关部亦称,“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是属于交行的一个业务单元,并不是独立子公司。”

  法律及监管限制

  对既有资产的估值是进行股权合作的首要难题。

  清华大学会计系教授夏冬林表示,并购双方估值差异主要体现在“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判断”上,由于双方对业务未来市场前景、竞争情况等假设条件设置不同,最终得出的结果差距会很大。因此在促成并购双方达成一致时,需要说服双方回到同一假设上,并采取同样的估值方法。

  按现有法规,单一外资银行持有中资行的股份比例不能超过20%,中资行外方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25%。外资行对某中资行的持股比例超过25%将变成合资银行,监管部门将按照类同外资银行的方法进行监管。

  但一银行人士称,目前此限制仍然主要针对外资行对母行的持股比例,对外方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限制没有那么严格。目前外方通常希望能持股50%左右,如果不能控股,也希望持股49%。

  然而,合资公司并不被银行界人士看好。上述中行高管称,目前国内合资公司成立之初尚可,但之后业务发展非常缓慢,更不用说跨越式发展。从实际操作方便上,外方股东更愿意其性质是中资公司,因为设立网点和申请新业务相对容易。

  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王松奇认为,合资公司发展不快的原因可能是双重的,比如磨合需要时间、监管要求比较严格等。

  他认为,银行业对外开放要非常谨慎,因为“它是吸纳公众存款的机构,发生问题影响面大,且易引起系统风险,另外,其动员能力强,能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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