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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的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 03:30 中国经济时报

  缪荣 胡迟

  ——玉柴集团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调研分析

  (上接6月16日第五版)

   三、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沿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绝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但是由于改革没有触及现代国有产权制度这个核心问题,许多扭曲企业机制的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客观上影响了企业发挥应有的效益,企业的运行效率和业绩并不理想。随后,党和国家的历次重要会议虽然也提及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但是没有明确要建立什么样的产权制度,也没有明确提出“现代国有产权制度”的内涵。作为企业制度的核心,产权问题是无法长期回避的,否则必然导致国企改革的停滞。只有产权制度的完善,才能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发生质的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成为市场活动的独立主体和接受市场调节的受体”,用人制度、报酬奖励制度以及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才会最终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从玉柴集团来看,由于股份公司的产权制度改革比较彻底,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到位,产生的制度优势非常明显,导致股份公司发展速度明显高于集团的其他企业。而玉柴集团作为地方国资委出资的国有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影响和控制在许多层面上都是难以避免的,使得集团很难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去运行,这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应该说,目前玉柴集团层面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2002年,十六大提出了“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想,实行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这种管理体制在明确了国家对国有资产最终所有权的前提下,允许地方政府分级享有完整的出资人权益。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理清了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企业进一步的发展拓展了空间。

   在现代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一个企业只有合理利用社会资本才能取得更快发展。只有发展企业之间的资本联系,才能有利于资本的优化配置。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前提下,国有企业的产权应该是开放的,不能拒绝其他产权的参与。国有企业不仅可以将国有产权向私人转让,也可以对私人资本进行某种程度的改造,使之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服务。为了避免继续出现玉柴股份公司“一枝独秀”情况,实现企业集团内部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需要地方政府和玉柴集团管理层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继续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在继续深化玉柴集团的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工经所;中国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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