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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三教授申请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10: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北京大学三位教授向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提交申请,要求了解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数额、流向等信息。据悉,机场高速立项时是“收费还贷公路”,不以营利为目的,然而十多年来高速路收费信息却从未向公众公布。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大学三位教授王锡锌、沈岿、陈端洪向北京市发改委等3部门分别提交了3份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了解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数额、流向等信息。

  6月3日,记者从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了解到,3位教授已收到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委的回执,表示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发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还未收到申请。这是北京市由个人向企事业单位提出公开申请的首个案例。

  “第一申请”等待回复

  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依据《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两种:政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依公民申请公开”是指市民可以申请要求公开政府没有主动公开的信息。

  5月30日,北大3位教授根据这项规定递交了公开申请。中心项目负责人周辉说:“目前,发改委和交通委都给了回执,表示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只有首发公司没有回音。”

  收费信息从未公开

  周辉介绍,根据教授们的课题调查,机场高速当初立项时是“政府收费还贷公路”,不以营利为目的,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政府把该公路的性质改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核定了30年的收费权。类似的还有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等收费公路。

  “10多年来,这些公路的收费及其流向等信息从未公开。作为使用者和缴费者,我们有权了解信息。”王锡锌教授说。

  申请曾遭遇一波三折

  “一开始,我们电话咨询首发公司,要求提出申请,但遭到拒绝。”周辉说,首发公司工作人员称,该公司并非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与其没有关系。

  但王锡锌教授认为,这个申请也应递交首发公司。“因为《条例》明确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

  周辉说,教授们表示,多数《条例》里提到的企事业单位直接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信息公开问题更不能被忽视。“如果我们不能顺利获取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将依照《条例》规定的救济渠道举报申诉,不排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可能。”周辉坚定地表示。 (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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