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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职工月薪涨至2454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11:40 南方都市报

  广州中心城区职工月薪3349元,比上年增322元;7月1日起社保福利全面上涨

  本报讯 (记者 陈捷 实习生 吴少敏 通讯员 林甲松)记者昨天获悉,根据统计部门公布,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54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72元;广州本市(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9元,比去年增加322元,增长率为10.64%.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提高,社保五大险种缴费上下限也将调整,养老金和医保报销水平“水涨船高”。

  从去年开始,广州和省内其他城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计发办法正式向广东省标准看齐。因此,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省基)2454元计算,从7月1日新的社保年度开始,全省养老保险缴费上限是7362元(省基的300%),下限是1472元(省基的60%)。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介乎上下限之间的,按照实际月应税工资、薪金计算。

  另外,从7月起,按照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参保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也统一调整为2454元,缴费比例仍为20%,月缴费额为490.8元。

  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因为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和省基息息相关,省基的提高意味着养老金肯定“加薪”。

  不过,和养老保险不同,广州市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四大保险的参保缴费上下限,仍按照本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市基)计算。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3349元,上限是10047元,下限是2009.4元。

  番禺、花都、增城和从化的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是2233元、2375元、2206元和1927元。

  举例说明

  刘先生是广州市某广告公司策划人员,月薪8000元。由于他的月薪高于省基上限(7362元)低于市基上限(10047元),因此,从7月开始,他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如下(工伤和生育保险无需个人缴费):

  养保:7362元×8%=588.96元

  医保:8000元×2%=160元

  失业:8000元×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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