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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捐赠要自愿 不得摊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1日 10:3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5月31日电 30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15次会议,研究规范和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问题。 会议指出,抗震救灾捐赠物资管理要遵循“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切实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各种救灾捐赠都要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合理使用,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抗震救灾物资的分配要根据受灾地区的情况,保证重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向群众公布救助标准、享受救助条件及救灾物资数量,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维护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要在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抗震救灾物资发放点,推选若干名群众代表参与物资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让群众监督。 会议要求,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政府和接受捐赠的机构、社会团体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事项:上级政府拨付和本级政府安排的资金数额、分配情况;接受捐赠资金的来源、数额、种类、分配去向及使用效果;采购物资项目的品种、数量、单价等;监察、审计部门要定期公布监督审计结果,向社会公众交一笔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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