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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难者银行账户只收不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 09:5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陈琰)央行昨天下发《关于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对银行机构处理灾区死亡和失踪者的个人结算账户行为进行规范。

  根据《通知》,央行分支机构应与当地民政部门协调,尽快向银行提供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银行应根据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将死亡和失踪者的个人银行账户单独存储或标记,该类账户只收不付。同时,银行应根据公证部门或人民法院的继承权证明书,做好死亡和失踪者财产继承人对前述银行存款的继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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