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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明确灾区支付结算有关事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 06:4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 田俊荣) 记者今天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26日发出紧急通知,明确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央行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控制风险、简化程序、便民优惠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灾区支付结算服务工作。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期限由央行省级分支机构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确定。

  通知指出,客户有效存款凭证灭失,但能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银行在核实客户身份和账户信息后,可凭客户本人签名办理密码、账户挂失,并可立即为客户设置新密码和办理存款凭证的补领手续。

  客户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银行可区别以下情况办理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现金支取或转账业务:

  持有效存款凭证,但无法提供密码的,银行确认客户身份和核实账户信息后,可凭客户本人签名办理;有效存款凭证灭失,但客户能够提供密码的,银行确认客户身份和核实账户信息后,可凭客户本人签名办理;有效存款凭证灭失,且无法提供密码的,银行可采取与客户核对账户、身份和其他信息等方式确认客户身份和权益,并合理确定存款的支取或转账限额。

  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与当地民政部门协调,尽快向银行提供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银行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将死亡和失踪者的个人银行账户单独存储或标记,该类账户只收不付。

  通知指出,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主动协调当地银行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根据需要,布放ATM机及特殊POS机,为客户免费办理银联卡的查询和现金支取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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