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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无力还贷银行一笔勾销或致通胀更大压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 19:20 每日经济新闻

  银监会23日下发紧急通知,公布地震灾区贷款、银行卡透支款处理原则

  每经记者 杨斌 喻春来 发自成都、北京

  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让贷款买来的住房顷刻间化为乌有。房子没了,有的欠款还挂在自己账上,有的屋毁人亡——这一笔笔贷款到底要不要还给银行?

  5月23日,银监会针对灾后个贷、银行卡透支款的处理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家银行减轻灾区群众债务负担,将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欠款作呆账处理予以核销,原则上不再追究。

  下发紧急通知的同时,银监会提醒各银行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假核销等风险,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分析人士称,此举显然会给银行业利润带来冲击,不过地震灾害区域有限,银行贷款损失也有限。

  央行“特事特办”出下文

  5月16日,央行副行长苏宁表示,央行正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就灾区群众贷款问题商议“特事特办”。

  5月19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各家银行对受灾地区不能按时偿还的各类贷款,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建行、农行及中行等纷纷出台政策,给予重灾区最长6个月的贷款展期。

  5月23日,银监会在通知中对上述问题予以明确: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补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及时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持卡人和担保人已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银行也应将其作为呆账核销。

  核销或由商业银行认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分析认为,借款人包括企业和个人,但并非灾区的所有企业和个人都能核销呆帐,商业银行也会根据银监会的意见具体认定。

  因此,郭田勇认为,银监会还有必要为此次决定出台细则。同时,他也提出一个问题:原来的房子没了可土地还在,今后在此基础上新盖的房子该属谁?土地出让金又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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