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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丛明:要有鼓励PE投资的税收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 00:52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时娜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出席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创新国际论坛时表示,现在我们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尽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比较迅速,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税收政策,以体现对它的支持。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把握四个原则。 首先是要贯彻税收忠信的原则。其次是贯彻税收合理的原则。第三是要促进私募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和反避税的相统一的原则。我们现在要制定完善我们国家私募股权投资的税收政策,要有利于金融创新,有利于适合新的投资方式和管理方式,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的渠道和促进资本市场,这个是毫无疑问的。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防止出现税收的漏洞,在这方面制定的政策如果考虑不周到、不完善,可能给私募股权投资鼓励的税收政策出现一些漏洞,往往会成为避税的渠道。所以,这个也要平衡一下,要把握好既鼓励金融创新的发展,同时又要避免出现税收的漏洞。 第四就是税收调节与防范金融风险相一致的原则。如果是制定和完善鼓励私募股权的税收政策,它是进税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与金融改革的整体方向相协调。同时,也要考虑到金融的稳定发展和金融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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