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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健力宝总裁张海案今二审 称仍作无罪辩护(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 05: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挪用资金还是领取工资 佛山市检察院对张海挪用资金的指控共四项,一审除一笔828万元的资金外,其余三项均被法院认定,总额86446786.85元。其中包括2002年8月,张海购买了位于广州市二沙岛的别墅,此后至2003年4月,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5181280元,经转款后用于支付其个人购买房产、家具及装修的费用。 对此,张海的代理律师就一直辩护称,购买房产的巨款,是因张海在健力宝集团下属的香港健力宝的个人薪金未领取,为便于行事而从健力宝集团划款,之后由健力宝集团与香港健力宝结算。今天的开庭中,还会有四个健力宝的证人出庭作证,他们分别是原健力宝人力资源部的经理、主管、副经理和一般职员,用于证明其他高管都是从香港健力宝领取工资的,张海用于购房及房屋装修的巨款其实就是他应得的工资,并不属挪用资金。 律师看法 张海立功减轻处罚 对于开庭审理的时长,两名律师的观点基本一致。张民向记者表示,由于双方只会对新证据、新观点进行质证和辩论,一审中查明的事实法庭将不会再作调查,因此庭审的内容将大大减少,很可能在一天内完成。徐玉发则称庭审会在半天至一天的时间里完成。 此外,徐玉发表示,一审时张海曾经举报过一起案件,当时公安部门还没查出是否属实,尚未破案,因此一审法院不作为减轻从轻处罚的依据。不过在上诉期间,这个案子已经成功侦破了,公安部门已经把相关的立功材料移送给法院。“我们相信即使法院判张海有罪,这也将会成为张海减轻处罚的依据之一。” 昨天,张海的代理律师也对宣判时间作出了预测。“由于一审宣判至现在有一年零两个月了,已经大大超过了审限,这个案子应该很快就终审宣判,可能会在本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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