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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建议设贫民区是否标签化弱势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 07:58 每日经济新闻
    话题缘起

    前天上午,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深圳做客一公众论坛时,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称,“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

    这个建议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一座文明城市该有一片贫民区”;更多的人则提出反对意见,他们称,在当前的情况下,建“贫民区”会不会造成更严重的二元分化?有没有建“贫民区”的必要?如果有这个必要,谁该在这个区域住呢?又该用怎样的称呼才能让各方接受?

    观点(1)毕舸:设“贫民区”会造成更大二元分化

  秦晖先生认为深圳可率先兴建“贫民区”,比如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相信其原意是出于一个城市、一个社会,应给予外来打工者,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起码的选择机会和权利保障,但专设“贫民区”,恐怕会造成更大的二元分化程度。

    其实,在深圳,在国内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已经自然形成了一些中低收入群体聚集生活的区域,比如深圳的城中村,但这些区域基本都来自于人们的自发选择与历史发展使然,而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从总体来看,城市中的流动阶层和弱势阶层,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在城市中站稳脚跟,他们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居住生活区域。虽然是实际上的中低收入群体聚集生活区域,但是这些区域仍属于城市中心功能带的一部分,这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低收入群体与这个城市的某种疏离和隔膜,并能在上述地带获得更多的就业和生存机会。

    中国城市的功能往往呈现梯度发展态势,即基本集中于市区,而越往郊区越出现功能衰减,如果在关外专设“贫民区”,首先遭遇的一大难题就是居民的就业、生活都会存在诸多不便,支付比以往更多的交通成本;加上公共设施更加欠缺,公共服务几近于无,这也与不少广州廉租房租户最终放弃的理由如出一辙。

    而专设“贫民区”,等于其身份标签更加明显。外来低收入群体与当地“城市人”价值观和认同感的差异将进一步拉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双方沟通上的困难,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般有“市区是为穷人准备的,郊区是专供富人的”,因为穷富群体之间的承受能力差异很大,决定了低收入群体必须更紧密依附于城市的核心功能带,才能换取起码的生存机会,而富人则选择“市区上班,郊区住家”的生活模式,虽然是出于避免与贫民区混杂的情况,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对公共设施二次分配、均衡使用的次公平效应。在郊区专设“贫民区”,无疑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可能造成对低收入人群更加不利的局面。

    如果贫困群体被圈定在一个特殊区域,他们是否会感觉到自己处于被排斥与人为边缘化的境地,总是与城市户籍人口保持 “一个城市、两个世界”的地理及心理距离,甚至自己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他们是否会因此产生某种积怨?是否会对所居住的“贫民区”产生厌恶呢?在欧美一些国家,贫民窟出身的孩子出现了对所居住地的集体性排斥,并且将怨恨转嫁到对整个社会的不满,就在于过度集中的“穷人区”让他们丧失了更多的起点平等机会,无法真正融入主流社会。

    有关部门必须关注这些容易被忽视的群体,更不应当采取在郊区专设“贫民区”的偷懒办法,而是应该先给予他们起码的“国民待遇”,比如按时发薪、提供社保和福利,大力兴建市区内的廉租房等,切不可借兴建“贫民区”之名行驱逐低收入人群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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