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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银行通存通兑收费涉嫌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 16:15 江南时报

  通存通兑收费违反合同法、民法、价格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商业银行收费涉及公共利益,应举行听证。

  4月6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国务院第二次提出了关于通存通兑行政复议终裁申请;7日,他收到发改委电话;8日,他如约与发改委工作人员进行了恳谈。在与国家发改委高层接触后,董正伟得到了一个信息: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进行调研、取证,积极筹划起草有关法律文件,试图在制度上找到解决银行收费、效率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

  通存通兑:“便民”还是“骗民”

  2007年11月19日,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同日上线。银行间通存通兑业务,旨在解决银行业务“拥堵”现象。业务实施后,央行表示,通存通兑业务的手续费数额由受理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

  于是,国有商业银行中行、工行、建行和农行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均把跨行通存通兑的收费标准定为每笔金额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

  走在维权者前端的是律师董正伟。他认为,利用跨行通存通兑政策,真正获利的是商业银行,因为它们节约了经营成本,“按道理应该将利益回馈给储户,但相反,它们却收取高额费用,涉嫌协同垄断服务价格”。

  维权路上:一己之力对抗三部委

  2007年4月30日,由于开通了网上银行服务,很少查询借记卡账单的董正伟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自己的牡丹灵通卡被扣了两次年费和一次小额账户管理费共19元。这让董正伟气愤不已:“银行怎么能说扣人钱就扣呢?”

  董正伟把诉状写好,然后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支行告上了西城区法院。很快,这起19元标的额的官司被西城区法院受理。但两审董正伟均败诉。

  2007年8月16日,他向银监会发出了行政复议申请。21日,他又向国务院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之后,董正伟11月27日完成了《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将近1万字,提交给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

  董正伟在2008年1月28日向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复议申请,2月15日董正伟收到了发改委的信访答复,称各大商业银行的跨行通存通兑收费合法。“但信访答复并非行政复议决定,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董正伟说。

  3月24日,银监会办公厅工作人员打电话向董正伟致歉,4月初,董正伟在1月底向两部委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已经到达受理期限60日,但两部委依然没有作出复议决定,于是董正伟在6日向国务院提出了第二次复议申请。

  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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