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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标准下半年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 10:47 京华时报

  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有望被纳入

  本报讯 (记者 刘薇) 昨天,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林鹏在做客城市零距离服务版时透露,今年下半年,本市的廉租房标准将进行调整,届时,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的家庭有望被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关于家庭人均月收入一项,本市廉租房的申请标准是580元以下。

  林鹏在直播间做客时,有听众打进电话询问,其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在600元,是否能够申请廉租房。林鹏表示,按照现行的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以下的标注,这名听众暂时不能申请廉租房。但林鹏同时表示,今年下半年,本市的廉租房标准将进行调整,届时,人均月收入在600以下的家庭有望被纳入保障范围,这名听众到今年下半年就有望申请廉租房了。

  对于下岗人群是否在可以申请廉租房人群之列的问题,林鹏称,目前本市可以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人群,只包括家庭成员当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的家庭,重残家庭,患大病及其做过重大手术的家庭,承租危房和面临拆迁的家庭这5类,军烈属、下岗人群和失业者不在此列。

  据林鹏介绍,如果因家庭人口增加,原来的房子不够住,夫妻二人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在计算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时,将用其全部住房面积除以家里的共同人口计算,而资产和收入则只计算夫妇两个人的。

  此外,对于一些没有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区县,市民申请保障性住房仍应到当地街道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区县会根据情况跟市里调节房源,在摇号配售经济适用房时,同样会通过媒体对房源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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