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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设部长谈建立和完善住房政策体系3点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 07:1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刘泉报道:作为政府机构改革后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以部长的身份公开谈住房,谈及他对建立和完善中国住房政策体系的3点思考。

  经过多年探索,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适合国情的城镇住房政策框架。但姜伟新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政策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房地产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大合理,住宅建设还不适应人口、资源、环境状况,科技贡献率低,资源消耗高。

  贯彻节约资源环保原则

  那么,怎么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姜伟新提出,一是坚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他说,制定住房政策必须坚决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减少住宅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要合理规划,主要建设中小套型住房。要科学建设,提高住房的节能环保水平和住房品质。还要引导居民适度消费。既要支持和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改善居住条件,同时也要加强国情教育和政策引导,反对超前消费,树立经济适用、理性适度的住房观念,形成节约资源、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结合

  谈到第二个坚持的原则,姜伟新说,要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姜伟新表示,目前中国城镇80%左右的住房交易,已经通过市场进行配置。国内外经验表明,市场机制可以较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多样化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同时,要继续强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姜伟新认为,一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中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财政能力总体有限,要坚持适度保障的原则。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二要从中国未来一段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帮助那些既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没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家庭。考虑到地区之间发展程度有较大差异,要更多地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政府确定大的原则、大的政策,具体做法允许各地区因地制宜。例如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限价商品住房等。三要多种途径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环境整治。

  加强对农民住房的引导

  姜伟新说,第三个原则是,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加强对农民住房的政策研究和引导。要根据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情况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建设的原则,深入研究进城定居农民享受城市住房政策和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衔接。积极探索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措施。要强化规划管理,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按照集约和节约使用农村建设用地的要求,加强对旧村改造的规划指导。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材料等技术服务,提高建筑质量。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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