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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定军
社会发展评价新方案:30个指标 各省排名不公布
进入3月,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的人士忙碌起来。
起因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1月份下发了社会发展评价新方案。该方案提出各地按照30个指标,对各地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打分评价。在此基础上,国家可能会公布全国社会发展报告。
不过,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告诉记者,不会将全国各省的情况进行排名公布。但是各个省市可以自己内部做比较。
“排名不是目的,原因是各地的发展差异很大。”这位人士说。
今年3月份,包括江苏、北京等多个省市分别召开了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相关工作会议。上述2个省市被认为在社会发展评价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北京已经确定按照新的方案,对全市及十八区县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初步确定评价结果于每年7月发布。
而其他一些省份,仍在探索和试点适合自己的方案。而另外一个有关副省级城市的社会评价方案,目前还在由沈阳发改委牵头研究,有望在未来下发执行。
新方案30个指标
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下发的《关于修订和印发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07〕3437号),规定按照四个领域、30个指标进行评价。
这30个指标包括人口发展、生活水平、公共服务、社会和谐四大领域。不过,这些指标仍有待改进。
一个省级发改委社会处长副处长告诉记者,国家此方案一些指标是新的,执行起来有些难度。国家目前没有明确要求马上上报上述数字,可能会晚些时候上报,各个省内的市县的排名是否进行等,都还在加紧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朱庆芳指出,物价指标应该补充上去。此外,这些一些指标的数据准确性需要保证。比如平均寿命只有每5年有普查指标,性别比是抽样指标等,“还有贫富差距也应该有统一的全国数据。”
上述官员告诉记者,一些指标仍会进一步完善,同时国家也鼓励各地自己探索适合自己的指标体系。但排名不会公布,因为这不是“初衷”。
此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为此,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和国家统计局人口社科司一直在联合攻关。2005年撰写提出了一个比较正式和完整的《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报告》。
在国家发改委的推动下,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一些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开始做社会发展评价的评价排名。不过,由于各地社会发展评价呈现“百花齐放”的同时,这些指标“统一性”与“地域性”结合成为了问题。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侯岩在2006年11月份某个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各地指标千篇一律显然不适应各地不同的情况,但过于强调本地特色又可能使地方之间缺少可比性。”
国家发改委此后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多次研究,于2007年下半年统一了全国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
副省级社会评价方案可能有别
记者获悉,目前国家此次公布的只是针对各个省市自治区的社会发展评价方案,另一个涉及15个副省级城市的相关修订方案,也有望下发。该方案目前由沈阳发改委牵头研究。
记者从一个副省级市的发改委部门了解到,副省级城市的社会发展指标评价体系方案,具体指标可能比全国的30个指标要多。由人口发展、生活水准、公益服务、社会保护、发展环境五大领域共三十八个指标组成。
与全国社会发展评价4大领域对比,多出的环境指标体系,可能会包括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气优良天数、万元GDP废水排放量、万元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城市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等内容。
副省级城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的工作方法又有别于全国,即可能会委托相关社会发展评估机构进行计算和综合分析,然后将研究分析成果反馈给各个城市。
目前,国家统计局已有一套对全国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评价体系。不过,新推行的社会评价方案与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不同。
国家统计局曾于2007年配合中组部,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进行了评价的同时,也对15个副省级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考核。结果没有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