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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推动市场健康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02:56 金融时报
记者 高国华 去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发全球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的空前关注。在对金融衍生品自身风险关注的同时,投资者要求利用衍生品更好规避风险的需求开始增加。不可否认,金融衍生品是把“双刃剑”,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隐藏着风险。尽管如此,发达市场经验表明,金融衍生工具如果运用得当,将衍生产品和现货市场的投资结合起来,只会降低风险而不会提高风险。 前不久,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深化市场避险功能,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总结人民币利率互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将参与利率互换业务的市场成员扩大至所有银行间市场成员,这标志着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在银行间市场的全面展开。 所谓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业内市场人士表示,央行全面推动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的原因在于,2007年以来,利率互换市场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利率波动和不确定性的增加使得机构通过利率互换规避风险的需求上升;债市行情的整体低迷使得更多机构着眼于以利率互换等衍生产品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利率互换产品的功能成为市场关注的话题。 根据央行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中,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与其他所有市场参与者进行利率互换交易,其他金融机构可与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出于自身需求的利率互换交易,非金融机构只能与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利率互换交易。同时,央行规定,市场参与者进行利率互换交易应遵循公平、诚信、风险自担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有效防范利率互换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风险测算与监控、内部授权授信、信息监测管理、风险报告和内部审计等内容。此外,央行还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前,应将其利率互换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交易中心备案。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风险测算与监控、内部授权授信、信息监测管理、风险报告和内部审计等内容。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利率互换业务等衍生品市场必将迸发出巨大的需求。这就对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利用利率互换业务规避风险、管理风险的同时也要做好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同时,监管部门也须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健全有关制度规范,为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市场不断提高成熟度而努力。 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指引(讨论稿)》向银行间市场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据记者了解,该指引对市场参与者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的交易前准备、报价、交易、结算、风险管理、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了较为详细的业务指引。业内银行界人士普遍认为,这将有助于引导市场参与者有效控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建立健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制度,促进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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