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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不能一蹴而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07:36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田文生 当看到“许三多”在春节联欢晚会上穿着工装、戴着安全帽领唱《农民工之歌》的时候,张万民觉得“格外提劲儿”。 他在北京当建筑工人已经7年了,“歌里‘身上沾泥花,脸上挂汗花,昨天我是农民,今天当工人哪,城市的新主人意气风发’唱的就是我!” 自豪之后,烦恼来了:“我娃娃该读书了,想带在身边读书又没有北京户口,我听人说,‘许三多’以前也是个农民,他办好了北京户口了吗?” 问题在于社会福利与户口捆绑 户口,已成为今年两会中热度最高的词语之一。 宗庆后代表建议,放宽户籍限制,出台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政策,让外来工真正安居乐业。 他建议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的政策。同时从工作年限、技术水平、对企业的贡献等方面制定具体可行的落户细则,使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率先落户城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城待遇”。 “国家有关部门应修订《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破除附加在户口上的各种特权与功能”,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建议,通过户籍改革,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他说,目前,因户籍管理制度造成的不平等现象普遍存在。户籍改革推进过程中,与户籍相关的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赔偿等一系列配套改革亟待突破。“例如,有户籍的人可以享受各种社会保险,甚至还能享受低保和廉租房;没有户籍的人在一个城市工作很多年,却什么都没有,子女上学还要交赞助费,遭遇车祸‘同命不同价’,大量的民工人潮流动可户口无法流动等,形成了户籍歧视”。 他认为,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户籍制度并非一无是处,造成以上不平等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社会福利政策与户口捆绑。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重新定位户籍管理的职能,把户籍制度还原为“登记管理”,尽快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应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义务教育、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相关的社会分配政策问题,破除附加在户口上的各种特权与功能,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体现公平”。 打破户籍藩篱是对农民的第二次解放 全国政协委员、暨南大学教授陈伟明注意到,这两年一些省市尝试了户籍改革,但只是形式上统一了户口本,其背后附加的社会福利却还没变,诸如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等,名义上有了进城的“门票”,却享受不到实际的“市民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律师认为,现行的城乡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违反了公民的平等权。户籍改革打破二元化的藩篱,是对农民的第二次解放。 在他看来,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是依据1958年出台的《户口登记管理条例》,有四大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经常居住地为依据、城乡二元化、迁徙审批。这种二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导致了城镇人口优先享有公共资源,在招工、招生、社保、医疗等社会福利方面造成不平等。户籍管理制度某种意义上变成了等级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迅速,这种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户籍管理制度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是一篇大文章”,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光磊认为,该问题必须要尽快研究,予以解决,“长期这样延续下去,农民老是被约束在黄土地上,两极分化的问题、贫富悬殊的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就没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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