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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筹划对接大部制(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 09:37 中国经营报
放权放到什么程度? 除去最直接的关键利益之外,地方政府静候“三定方案”的另一原因,便是“放权”究竟能够“放”到何种程度,据此设置地方政府的机构,才具有实际意义,否则即使设置了相应机构,没有实际职权,仍然没有意义。 一抓就死,一放就乱。但即便如此,不少政界人士都认为中央政府在审批权上,对经济运行的微观环节干预过多,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甚至明确表示,上一个“投资额10万、20万的项目,甚至还需要中央政府审批”,这是一种并不正常的情况。 “我甚至见过、听说过很多地方主要行政首长到北京,要约见中央部委的处长,这很说明现在审批权的现状。”屈万祥说到这里,情绪难免有些激动。 正因如此,在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要求国家发改委减少行政审批对微观经济环节的干预,更好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和作用。很多地方主要行政领导都表示,他们最为关心的,除了新设的5个部级单位之外,便是国家发改委的职能调整问题,而这也将是不日出台的“三定方案”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工业与信息化部成立的背景下,审批权如何重新设置,事关地方政府设置对口机构的必要性。 “我们的方式是工业信息化厅和发改委同时并行。”罗保铭对记者说。他透露,海南省的方式,是工业项目上马的立项权仍在省发改委,但发改委在确认、批准立项之前,必须得到工业信息化厅出具的审批意见。不过,对于大部制改革推进之后,如何施行权力的分配与安置,他并未明言。 显然,“三定方案”又将成为其中的关键节点。“我们要等到中央明确放权放到地方什么程度,才能设置相应的机构,否则设了也没有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放权一定要有一个持续性才行,这些‘三定方案’中,也都可以表现出来。”前述不愿具名的省级领导意味深长地对记者说。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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