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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城乡藩篱 “劳动”“人事”再聚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1:02 财经时报
打破城乡藩篱 “劳动”“人事”再聚首 本报记者 孙维晨 3月11日,新中国历史上演绎过“聚散离合”的劳动、人事部门又次相遇:本次改革中将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此次两部门整合,提供了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统一机制、整合管理的新契机;而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也符合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今后,两部门除根据决策部门安排明确职责,整合相关业务单位的具体操作外,可期待的是执行打破条块分割、更加统一、高效、科学的人力政策。 而半个世纪来,“人事”和“劳动”这两大部委相关部局的分分合合见证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历史。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人事局,到1959年人事局撤销,业务归内务部,人事部门淡出长达20年。 同是1949年设立的劳动部相对则较为稳定,并出现了至今任职时间最长的一任部长——马文瑞。从1954年9月到1970年6月,马连任三届部长,共计15年。就在马文瑞结束任期的那个初夏,一直较为稳定的劳动部连同国家统计局、物资管理局等部门一起划归进国家计划委员会。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增设国家劳动总局,沉寂5年的劳动部门又露头角。 1982年为适应体制改革需要,国务院的全面改革正式开始。在当年5月4日通过的方案中,将国家劳动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国家编制委员会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赵守一任部长。这是“劳动”与“人事”的第一次合并。 为了避免重复“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1988年4月9日批准的国务院改革方案中,撤销劳动人事部,组建人事部和劳动部。 在这次“分手”后,两个部门的职能区分也日趋明显。人事部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部的职责则侧重于对城镇职工的管理,也包括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管理。 目前,随着国际国内人力市场的开放,劳动力和人才的管理难度、管理成本加大。伴随人力资源流动政策障碍逐步消解,“人事”市场和“劳动”市场共存,反而阻碍了人力的自由流动,也增加了管理难度。近期,事业单位综合改革试点即将启动,两个市场的两套管理办法的整合已经迫在眉睫。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认为,从政府转变职能以及民生的角度来看,出现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的合并是必然的趋势。而把“人力资源”作为新大部的名称,可以充分看出政府将会把工作重点放在人才建设方面。所谓“人力资源”就是指就业的人口。这将对于以后的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毛寿龙告诉记者:“在我看来,以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会再出现拆分和撤销。”因为,就目前来看,在劳动力人口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可以完成其相关职责。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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