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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何以再成焦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13:28 大众网-大众日报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三峡博物馆馆长王川平提交的提案透露,一些地方国有企业在收益分配上更多地向企业管理者倾斜,普通职工在工资分配中所占份额不仅没有增加,有的甚至呈下降趋势。从2002年至今,重庆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年均增长仅6.5%,而经营者达到23.9%。(3月10日《重庆晚报》) 国企高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因为其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一些支持国企高管人员应享受高薪的人员,认为收入还不够高。据有关方面对我国大型民企、外企经营者收入的调查,大型民企总经理年薪,低的40多万元,高的200多万元,平均108万元;大型外企由本地中国人任总经理的年薪平均165万元。因此,大体算起来,国企高管的年薪一般只是民企的1/3、外企的1/5,明显偏低。 为何人们对外企、民营企业高管人员的高薪争议很少,而对国内企业老总的薪酬颇多苛责?原因并不复杂,外企、民营企业属于外资和私人,而国企却是“全民所有”,每一位国民都是法定意义上的“所有者”,人人都有置喙的权利。目前,由于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不到位,或部分企业具有垄断特性,有关部门对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和分配制度尚不科学,因而公众认为让国企高管人员拿高薪不合理。 出资人职责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对高管人员的经营行为无人监督或监督不力。如,据去年4月24日《国际金融报》报道,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个下属的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投产当年即亏损一亿多元,而该责任公司总经理彭炜从公司筹建到投产,却一直以各种名目领取各项奖金、福利113万多元。 部分国企的垄断性则造成许多经营者不需要很用心就可以获得不菲的收入。当前,由于某些行业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制度,或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自然垄断,因此这些国有企业无论谁管理都会“赢利”,比如电网、通讯、石油等行业。同时,国企用人具有较大的调整空间,有些经营者并非凭个人经营能力获得高薪。现实情况是,尽管国企的行政级别表面上被取消,但本质上并没有多大变化,主要经营者一般通过行政任命上岗。 王川平委员今年全国“两会”上的提案中建议说,应该创新国企薪酬管理模式,确保职工收入增长,而企业领导的收入也应该透明化。这个建议笔者认为是不错的。具体来说,是规范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建立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必须与真正的业绩优劣挂钩,如果企业的经营质量没有“与国际接轨”,高管人员的薪酬就不能先“与国际接轨”。比如,去年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指导意见》就规定一线职工工资不增长,其负责人工资不得增长。同时,国有企业个人收入应当作为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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