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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京津渝四产权交易机构签署上海协议统一规则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07: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产权市场将统一交易规则 沪京津渝四大产权交易机构签署“上海协议” 本报上海3月10日电 (记者谢卫群)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约定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这标志着全国产权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系统工程正式启动,这是继今年3月1日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之后,全国产权市场又一重大历史性事件,中国统一产权大市场建设迈出历史性一步。 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共同约定,为了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提升,共同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和交易信息系统。 根据协议,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将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联合磋商机制,具体包括:对各自交易制度体系中的规则和流程的异同点,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磋商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四方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规则及其项下的信息披露办法、受理办法、竞价办法、资金结算办法、审核办法、收费办法、纠纷调解办法等。同时,在统一交易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统一交易系统的需求,四方根据具体情况对交易系统进行修订、完善、统一,以满足新交易制度体系的需要。 在统一交易制度体系及交易系统的基础上,四方还将积极探索实现国有产权联合发布、联合受理、联合竞价等深度合作。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总裁蔡敏勇认为,统一的产权交易规则是资本市场运行成熟的重要标志,“上海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全国产权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大大提速,将给产权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带来深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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