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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层”委员解读“新阶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18:26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赵耕)十七大之后,“新社会阶层”成了一个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名词。作为“新阶层”的代表,日前,刘迎霞、刘红宇、徐冠巨、王健林和韩方明五位全国政协委员现身说法,在记者招待会上畅谈了对于“社会责任”的看法。

  -“新阶层并不等于富人”

  除了非公经济人士之外,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自由择业知识分子”都属于“新阶层”的范畴。在回答“新社会阶层会不会为穷人说话”的问题时,五位委员中的刘红宇律师表示,“新阶层”并不等于富人,“北京有16000多名律师,去年的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超过70%。律师是为广大民众说话的。”

  刘红宇委员说,北京律师在法律援助行动中是非常踊跃的,“像北京的佟丽华律师团队,专门为贫困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每天都有上千位农民工到律师事务所,挤满了楼道、打爆了电话。”她还提到,北京律师协会正在落实一个“很宏大的计划”,“我们会深入基层,未来4000多个街、乡的群众都会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

  -“贫富差距是可以解决的”

  “在公众眼中,新的社会阶层是游离于体制外的一个群体,通常也是有钱人,人们看待这一群人的眼光也是比较复杂的。您觉得该如何拉近你们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有记者将这样的问题抛给了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委员。

  “我没觉得这个阶层完全和社会脱离,”王委员坦言,“很多新阶层人士原来就是普通老百姓,我就是当兵转业过来成为企业家的。但这个阶层和老百姓的距离也是有的,问题在于我们刚刚改革开放30年,而前十年主要是解决吃饭问题、解决农村改革问题,后来才转移到城市。在发展当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还没有完全做到先富带动全体致富,所以在转型过程中和普通老百姓产生了收入差距,这是很正常的。”

  王健林委员认为,“新阶层”要想和老百姓融为一体,不仅是搞扶贫、做慈善那么简单,“还包括做教育,以及创造就业的机会。我不认为现在真正存在仇富的现象。温总理的报告说得很清楚,解决中国的主要问题是靠创业带动就业,有更多的企业家创办企业,带动所有人都能体面地劳动,我相信贫富差距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宏观调控要松紧有度”

  身为私营企业家的刘迎霞委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阶层人士非常关注国家针对中小企业出台的政策。她认为,经济大起大落必然会影响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发展,宏观调控与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当然不存在矛盾,“但是实行货币从紧政策后,中小企业寻找融资渠道更难了,这就要求我们企业调整好产业结构,练好‘内功’,降低成本,加强管理,顺应时势。”刘委员希望,政府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时,能够更多地考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经营的好坏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经济是否能够持续、平稳地发展。因此,宏观调控要松紧有度,不能‘一刀切’,确保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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