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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10:36 南方日报

  本报讯 (特派记者/陈枫李培) 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还不足三个月,目前不是修改的问题,而是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将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法规,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

  近段时间,新《劳动合同法》引起众多争议:有人说新法保护“铁饭碗”,不少企业喊新法“增加企业负担”,还有人称“立法太超前”,会影响投资环境。

  针对种种说法,孙宝树指出,劳动合同法在起草期间已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反复论证修改,也研究借鉴国外经验,并在审议中获高票通过。新法颁布以来,广大职工非常拥护,大多数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少数人或企业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是由于没有全面理解,或理解片面、不正确造成的。他逐一澄清了目前三种主要误解。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导致用工机制的僵化,孙宝树指出,在许多国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恰恰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为了用工能进能出,新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提出了几种情形,与《劳动法》相比,实际上是放宽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针对新法将大幅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使企业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之说,孙宝树表示,新法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主要是两块: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支付补偿金,企业在职工试用期间要付约定工资的80%。这些都是潜在的,也是非常有限的。一些企业喊痛,主要是因为过去没有履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现在才感到压力大。 

  关于认为新法会影响投资环境和就业的观点,孙宝树指出,完善的法律制度与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与扩大就业和改善投资环境并不矛盾,反而有促进作用。

  孙宝树坦承,《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利益格局的调整。当前的贯彻实施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劳动保障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劳动者和企业全面准确地理解、贯彻这部法律。协助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法规,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加大劳动监察的力度和劳动争议调解的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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