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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备战《反垄断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 15:29 中国经营报
作者:屈丽丽 《反垄断法》即将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拟定《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规章、指南以及相应的工作规范是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国家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在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施行前,还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 "首先,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国务院需要设立反垄断委员会并明确承担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其次,需要研究和制定《反垄断法》的配套实施法规、规章和指导性文件,增强《反垄断法》的操作性。还要研究拟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竞争政策,指导《反垄断法》执法。最后,还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成功经验等。" 据记者了解,为了保证《反垄断法》的贯彻执行,商务部已经进行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如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方面,截至2007年底,商务部依据《外资并购规定》已处理外资并购反垄断案件400余件,同时,结合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制定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申报指南》和一系列执法程序规则,为《反垄断法》的实施在企业并购审查方面积累了相当经验。 在打破行政垄断方面,商务部在2007年对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起草了清理法律法规,对"十一五"期间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与联合国贸发会议、世贸组织、APEC、OECD等多边国际组织有关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的议题磋商,与有关国际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与合作关系。同时和一些主要贸易伙伴建立了双边竞争与反垄断对话机制,为中国将来的反垄断执法提供了不少借鉴。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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