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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副局长称燃油税已有初步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14: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任珊珊 刘旦 陈翔 舒涓 李婧 方利平 刘彦广 赵琳琳 谢绮珊 柳建云)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列席参加政协农工党小组讨论时透露,燃油税已经有初步方案,但在时机上尚不成熟。她还表示,个人所得税今后改革方向为分类纳税和综合申报相结合。

  她说,国家考虑把费改为税,“通过开征燃油税,把其他的公路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交通运输管理费等统统去掉。”她透露,现在已经有了初步方案。不过,在调研过程中情况发生了变化,燃油价格持续上涨。“考虑到国情,目前推出燃油税时机尚不成熟。 燃油税何时出台并无确定的时间表。”

  委员:个税征收比例过高

  “现在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不注意征收比例。我认为,征收比例也可以降下来。”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叶建农表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不能定得太高,“现行税率,在征税方面的操作性好,但合理性差。”

  对此,宋兰列举世界18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税率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税率来回应,“中国税赋总体偏低。”她表示,降低纳税比例涉及很多因素,“不便作答”。

  宋兰:综合报税时机未到

  在目前的分类税制下,同样收入水平下,一个人供养全家和只供养自己要缴同样的税。有委员认为这不合理,建议将个人所得税从现在的分类纳税改为综合申报。对此,宋兰表示“时机不成熟”。她解释,主要是因为税务部门掌握不了纳税人的真实信息。

  她表示,推行综合申报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社会信息共享程度高,而在我国,税务部门从银行获得信息比较难,“还没有完全形成沟通机制”,这导致税务部门无法核实一个纳税人究竟供养几口人。“我们去年实行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群自行申报政策,就是想在全社会推动自行申报的意识,下一步改革方向是分类纳税和综合申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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