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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拟出台限价房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09:38 经济观察报

  姜洪桥

  尽管广州率先推出的限价房遭受质疑,限价房仍是许多城市解决中等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主要办法。上周,建设部一位专家告诉本报,随着建设部机构改革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将更快推进,针对限价房的具体政策将会出台。

  他还透露,“建设部以后可能改名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某些部门会删减合并,住房保障工作将成为建设部的重点工作之一。”他透露,机构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将政府职责与市场区分,政府的主要工作是搞好住宅保障,对市场则是起到监管作用。另据建设部官员透露,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将扩充机构和人员。保障司现有的三个处干部不足的情况也会得到改善。

  管理办法将出台

  就在2月份,广州限价房暴露出诸多问题。限价房这种限房价、限地价的政策性商品房居然成为给开发商搭配提供已经明令禁止的别墅用地的手段。还有部分限价房成为号称廉价,但其实为个别单位特权享有的单位集资建房。一些学者,包括开发商在内都在质疑限价房模糊的性质和实际效果。

  “确实有很多批评和讨论,但是问题本身不在限价房”,建设部的专家指出,限价房已经展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是因为不够规范,执行也不到位,未来建设部会出台关于限价房的管理办法。限价房管理办法将会吸取各城市的经验予以调整。

  专家预计,限价房和其他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政策将会有更快进展。因为建设部的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基本确定。

  事实上,自2007年年底,建设部领导讲话鼓励以经济租用房和限价房等多种手段解决中等收入人群住房困难之后,经济租用房进展缓慢。经济租用房基本由政府出资,在产权和使用界定上,较限价房亦商品房亦政策性住房的双重属性更为清晰,但是受限于各城市的财政支付意愿和能力,经济租用房推广困难重重。

  建设部的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同样针对中等收入人群,经济租用房在福建厦门等城市已经被广泛采纳,但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并未作为主要手段。主要原因是各城市财政支付意愿和能力不同。据了解,限价房采用招标形式,不仅不需要政府额外财政支出,还可以有一定收益。从福建的经济租用房经验来看,基本要靠财政解决,政府支出大,而且资金回收周期长。

  财政支付难题

  对于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定位和发展问题。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单身的、年轻的同志,将通过发展租赁性住房解决,有过渡性住房,年轻人经过一定时间的创业,有了经济上的积累,再逐步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这似乎意味着北京市政府部门试图划分从租房到购房的层次,经济租用房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

  在购房和租房的层次划分上,厦门的经验显示,绝大部分中等收入人群更倾向于选择租赁。厦门集美大学教授李友华回忆,厦门市政府针对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最早的计划也是80%购买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类似于限价房,但由政府出地、出资建设),20%用保障性租赁房(即北京的经济租用房)。实际的结果是,申请租赁房的市民占总申请量的80%,申请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占20%。远远超出政府当初规划的设想,出现了“比重倒挂”现象。

  “其实,老百姓最会算账,购买保障性住房很难进入市场流通,还不如租房划算,”李友华说,“当然,这给厦门市政府造成很大压力,因为保障性租赁房后期成本高,资金回收周期太长。”最终,厦门市政府以政府买单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将原定出售的部分保障性经济适用房转为保障性租赁房。厦门为此要在未来三年内每年支出20亿至30亿财政收入。

  在很多人反对限价房这种既不是保障房也不是商品房的模糊做法同时,对于厦门以政府买单形式全面保障中等收入人群的做法,同样也存在着争论。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况伟大博士认为,中等收入人群不宜纳入保障体系,中国还没有转变为公共支出财政模式,财政支出负担的内容很多,没有这个能力。“房价高的现象不是长期稳定的,限价房更适宜作为目前情况的解决办法。”况伟大说。

  不过,这些争论在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的眼里可能都不是最首要的。在他看来,无论是低收入人群还是中等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解决都还差距遥远。列席两会的任玉岭认为,住房保障工作推进受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目前的工作是“救火式”,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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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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