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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责任”:俞正声的六个调研课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03:21 21世纪经济报道
孙小林 “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是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课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说。 3月6日下午,上海代表团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对中外媒体开放。 “现在已经确定了一些重要的题目进行调研,调研题目的核心是打破长三角省市的区域壁垒,促进各种要素市场一体化。”俞正声强调。 而当记者问及调研的更为具体的细节,俞正声幽默地说:“结论要在调研之后才能作出,所以要采取的措施我还不能告诉你。” 六个调研课题 出任上海书记才几个月的俞正声所提及的六个专题调研课题,均与长三角一体化有关。包括:“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打破市场壁垒推进市场一体化”、“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区域信息一体化”、“区域发展政策法规协调机制”、“科技创新政策”、“涉外服务障碍”等六个方面。 俞正声表示:“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城市,在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提升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中责任重大。” 与以往调研不同的是,此次专题调研计划并无高校、社科院等学术单位参加,主要由上海市发改委牵头,上海市科委、环保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整个专题调研将于2008年年底前完成。 除了这六个专题调研之外,上海市发改委的《关于上海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显示:“2008年上海还将重点深入推进长三角交通、能源、科技、环保一体化四大平台建设。” 这显然符合俞正声提出的要“努力使长三角地区实现产业互补、市场相通、体制相融、资源共享、交通共连、人才互通,形成互惠共赢、各得其所、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的目标。 上海新定位 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两个调研课题已经进入操作阶段,相关部门在为落实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三个服务”而忙碌着。 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相关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正积极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这也是我们单位2008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据悉,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牵头组织协调了《长三角一卡通互通》等交通一体化。 民盟上海市委则承担了《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互动机制和体制创新研究》。 上海市政协就“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14个子课题进行调研。 上海市环保局则牵头《长三角流域生态保护合作》。 目前课题调研工作已经有了具体的时间表:2008年1月,合作大纲出台;2至6月期间,进行专家座谈会、课题实际调研等工作;10月份,合作大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这些课题任务很紧。”一位参加调研的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因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是上海市政府2008年22项重点工作之一。 浙江和江苏也对这种紧迫性表示出相同的意愿。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在谈及这六个方面的合作时表示将“采取边调研、边合作、边推进的工作方式,推动整个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事实上,俞正声履新后,上海方面有关区域合作的动作更加频繁地进行着。 比如,从3月1日起,持有浙江、江苏两省部分城市交通卡的游客可以乘坐上海的试点公交车,且根据规划,在未来至多5年内,长三角区域内的交通卡将全面实现兼容;已在上海实施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互认工作将在江苏浙江口岸推开,且将在江浙沪三地口岸形成跨省市货代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互认机制,共享诚信信息,使长三角地区诚信货代企业在更大空间范围内享受通关便利等等。 种种迹象表明,上海在俞正声的带领下,正推动着长三角一体化快速向前,履行着沉重的“上海责任”。 这正符合俞正声对上海的定位:“深化、放大、提升、搭台”。 法律法规协调成调研重点 而事实上,“无论是交通,旅游还是通关等要素一体化,既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同时也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曾主持上海市法学会重点课题“长三角地区法制协调问题研究”的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叶必丰教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随着长三角的快速发展,区域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原先江浙沪的部分地方法律法规之间出现了很多碰撞。 “要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即法律法规协调层面。”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长乐教授对记者表示,“但国家没有相应的区域协调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这种合作还是个难题。” 但“今年区域发展政策法规协调机制成为调研重点,在法规上若有突破,这显然是个好事”。徐长乐说。 据悉,设想的法制法规协调机制主要有两种:磋商沟通制度和行政契约制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人士对记者表示,“当前江浙沪法律合作两种方法并用,目前前者用得更多,但后者是大趋势”。 叶必丰教授对记者表示:“长三角城市将更多地采用协调沟通达成共识,并达成行政协议,最终上升为地方共同认可的以法律的方式来推进法律法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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