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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制订民企社会责任考核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7:1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吴正懿

  随着民企成为各类慈善榜单的主角,其社会责任话题也日渐升温。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两位浙商“大腕”———全国政协委员、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和全国人大代表、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均指出,将慈善捐款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是误区,呼吁政府制订民企社会责任考核标准和评估体系。

  身兼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浙江工商联主席的徐冠巨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提案中指出,民企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已成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公众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对自身的社会责任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徐冠巨所指的“误区”,包括片面地将道德责任、慈善责任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忽视企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深有同感的还有正泰集团掌门人南存辉。他向全国人大递交的建议中称,经过近30年市场经济历炼,多数民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但其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简单地将履行社会责任等同于慈善事业。他还披露,一些社会机构将民企是否捐款作为其是否履行社会责任的借口,动辄摊派,致使民企“出血”。

  南存辉称,国资委已出台《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他建议由中央统战部牵头,会同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组成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研小组和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起草小组,明确界定民企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外延,制订考核标准和评估体系,并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

  徐冠巨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已从道德伦理层面,延伸到法律法规层面,并上升到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度,“制订一套立足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具有系统性、指导性、实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对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推动企业健康成长具有积极意义”。他建议,政府应建立引导机制,通过赋予社会责任标杆企业税收优惠、优先采购权等方式,支持和鼓励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除法律规定的处罚外,还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强制其履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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