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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引发争议 降低富人税负是否应该(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8:24 中国青年报

  还有网友表示,如果高收入者的个税再降,中国的贫富差距将更加悬殊,社会矛盾将无法调解,所以不能降。

  “从理论上讲,我国目前的个税税率是比较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我国的个税税率在世界上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与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不符。

  叶青认为,发达国家的个税税率可以高,因为返还的比较多,我国目前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对于个税的征收,历来有高税多收、低税多收的政策区别,在欧美国家,个税税率也并不相同,有的欧洲国家税率也很高。在经济学理论上,偏高的税率短期能够增加财政收入,但长期来看则会增加逃税的比例。

  叶青赞同低税多收的政策,低税、严管、多收。“个税税率降低10个百分点,到35%就可以了,这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

  “税收的职能有很多,制定政策不能只强调其中的一种职能。”叶青说,税率很高的情况下,高收入人群就会想尽办法逃避缴税,税收的征收反倒不容易做到。

  早在3年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新华网接受采访时表示,45%税率的那一档收到的税收收入微乎其微,甚至为零。如果能适当降低最高档的边际税率,能淡化高收入阶层偷逃税款的动机,再配合其他管理手段,征收成本、征管成本比较低的情况下,实际取得更多的税款,也意味着实际更好的发挥个人所得税再分配调节功能。

  据了解,我国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颁布施行了现行个人所得税。从起征点来看,先后从800元提高到2006年的1600元,再到现在的2000元,但税率一直没有进行调整。

  “个税税率的调整很复杂,是一个综合性的调整。”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剑文说,从工薪所得收入的个税征收来看,主要集中在5%至15%的税率区间,真正高税率的征收比例非常小。

  刘剑文不同意我国个税税率偏高的说法,他认为税率高低是相对的,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工薪所得的个税税率还是比较低。目前的缴税主力军是工薪阶层,高收入人群有限,缴税也有限,而且针对高收入人群的税率同样不能算高。

  “我反对在这种情况下降低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税率,因为高收入人群占用的社会公共品比普通人多,获得的受益也比普通人多,降低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税率不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刘剑文说。

  刘剑文也不同意高收入人群个税比例高会导致高层次人才流失的说法,他觉得,高层次人才选择到中国工作,其实更看重的是中国的整体环境和服务水平。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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