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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央企产权转让信息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01:57 证券日报
完善促进产权交易 本报等五单位成四大产交所指定信披媒体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2月28日,沪、京、津、渝四家央企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与《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中国财经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五家媒体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签署合作协议。至此,作为首家签约单位的《证券日报》与其他四家媒体正式成为央企产权交易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邓志雄副局长、四家产权所机构以及本社社长张杰等媒体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沪、京、津、渝四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建立并实行央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将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今年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 各试点机构应按照有利于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的原则,共同选择一家以上全国性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发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中央企业国有产权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四家试点机构在其网站的联合发布信息专栏同步发布。 据了解,沪、京、津、渝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在接到《通知》后都在第一时间开始积极备战,并就联合发布具体操作方案做了细化的研究和布置,相关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也给与了大力支持,并确保今年3月1日实施。 根据《通知》“试点机构联合发布信息”的要求以及28日签署的合作协议,未来沪、京、津、渝四家机构的央企项目信息将在签约媒体的固定版面、固定时间进行同时发布。此外,访问任一交易所网站的联合发布信息专栏将可以查询四家试点机构所发布的央企产权转让项目的所有信息。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表示,产权市场的核心作用就是把信息平等公示给所有潜在投资人,只有最大广度和深度的信息发布,才能体现“公开”和“竞争”的产权市场运行准则。联合发布制度的实施对产权市场信息披露渠道的整合与扩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沪、京、津、渝四家国内最具规模的产权机构在北京与国内最主流的财经媒体签约联合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标志着产权机构信息化建设正迈向新的高度;标志着产权市场最核心的环节即信息披露,正由地区分割走向全国的联合;标志着中国产权市场正在以最开放的姿态迎接资本市场的大潮。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方建国指出,这次在国资委领导下的四大央企平台之间建立起产权交易信息披露的联合发布制度,将为在全国范围内信息披露规范统一打下坚实的基础,而统一的制度规范是产权行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他表示,在推进中国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的进程中,本次联合发布制度的建立是开天辟地的,有深远意义的,因此要坚定支持统一市场的建立。 重庆联交所负责人任斌告诉记者,央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作为中国产权市场第一次集中、固定的联合发布制度,有利于促使全国产权大市场形成更健康、成熟的合作机制。因为信息覆盖面的扩大,有助于打破地区垄断,规范交易行为,吸引更多投资人参与,从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该制度的实施将使重庆联交所获得更多机遇,并促使他们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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