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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本市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人均4332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18:45 北京日报
11年增长3.1倍占消费支出比重由18.3%提高到28.3% 本报讯(记者杨学聪)旅游、桑拿、美容美发……当人们的支出不再限于对衣食住行的简单开销,服务性消费开始在北京人的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记者日前从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了解到,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加速,由1996年的1048元增至2007年的4332元,增长3.1倍,年均增幅13.8%,占消费支出的比重由18.3%提高到28.3%。 所谓服务性消费,是指居民用于支付社会提供的各种文化和生活方面的非商品性服务费用。近年来,本市居民消费结构中,以吃、穿、用等为内容的实物型消费比例趋于下降,而包括教育、医疗、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等在内的服务性消费比例则不断上升。按居民消费的动机,服务性消费分为五种类型,分别为生存型消费、求便型消费、发展型消费、求美型消费和享乐型消费。 2007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服务费支出66元,比2002年增长1.2倍;人均住房物业管理费为55元,比2002年增长4.1倍;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在外饮食支出为1175元,占服务性消费的比重达到13.6%;人均通信服务支出比2002年增长53.2%,达到716元;在满足了基本生活消费后,人们注重起自身的形象,人均美容费支出80元,比2002年增长3.9倍…… “服务性消费的增长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它是经济发展、社会前进、文明进步的一个必然进程和重要折射。”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收入增长为服务性消费的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2003年至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1.5%。此外,第三产业的发展为服务性消费的增长提供了良好环境,生活宽裕了,闲暇时间增加了,人们用在学习、社交、娱乐活动等的时间和消费支出越来越多,极大促进了服务性消费的快速增长。 业内专家指出,服务性消费在居民消费中地位上升,标志着北京城镇居民消费已从生存型的温饱消费逐步向发展型的富裕消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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