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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工会回应外资撤离事件:不能归罪劳动合同法(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12:03 南方周末
刘继臣举例说:一家福建的外资工艺品企业,250人左右,过去只交50人的保险,一年相关成本是27万,现在要是把剩下两百人都交了保险,一年成本是108万,而目前企业一年的利润是100万,如果交,就没有利润了。 “但是你不能因此就怪劳动合同法,这个企业早就该破产,你过去的利润不就是来自不交员工的社保吗!” 刘继臣还援引韩国《中央日报》报道:韩国在华有2万家企业,预期四千多家需要撤出中国。而另一个统计说两万多家企业中有20%是长期亏损,这两个数量是一致的,就是说,撤资是经营不善造成的,“因此,外资撤资和劳动合同法无关。” 刘继臣表示,劳动合同法必需坚决贯彻执行,不管人们对这个问题认识上有何差异,都必须要坚决贯彻,和法律对抗的必须制裁,这和刑法是一样的,没有修改之前必须执行,法律既然已经颁布,虽然认识上有不同,但不能因为认识上的差异就不执行。“你说劳动用工成本提高,这肯定是要提高一点的。现在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包括部分学者、经济学家,都说成本增加,搞得好像这个法律把中国搞得大乱,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中国工会组织正变得强大 近年来,中国工会介入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原来越多,山西洪洞县发生“黑砖窑事件”后,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时身兼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的王兆国看到相关报道后做出批示,全总立刻介入,最后促成事件的解决,全总为此受到了高层表扬。 中共近年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这被认为是中国工会地位走强的大背景。 刘继臣认为,工会在建立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还是通过建立各种机制维护职工权益,达到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使劳动关系趋于和谐的目的。不保护劳动者,劳动关系就不和谐,劳动关系稳固了,劳动关系和谐了,整个城镇这一块就稳住了,和谐社会的作用就出来了。 刘还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工会在劳资协商、集体谈判中的作用在加强,包括工资增长机制恐怕将来还是主要靠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来建立。工会的组建力度也在越来越大,现在有1.5亿工会会员,其中农民工会员超过6000万。会员增加,群众基础也就越来越扎实。 “我感觉这十多年是一步步来的,就是通过这些年的强化和工会作用一步一步的发挥,这两年表现得更明确,在城市这一块首先要把城市里的企事业单位关系搞和谐了,这主要就是劳动关系。” 实际上,工会的上述角色近年来也被高层一再强化,中国工会作用和地位的提升,实际上是中央推动的结果。 2007年3月,总书记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强调,工青妇组织要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他在一次讲话中还特别指出:农民工工会要管起来,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组织到工会里来。 2008年1月,胡锦涛主席在“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国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支持中国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支持中国工会密切联系广大劳动者,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 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的王兆国在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五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工会的工作重心是:“要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推动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上述相关讲话,实际上规定和强调了全总在建立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这就是推动建立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刘继臣告诉本报:“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工会都没有中国的工会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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