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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表明:收费公路存在四大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11:38 解放日报
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认识存在偏差 新华社记者 孙玉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06年审计署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和陕西等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署27日发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在发展公路的指导思想上和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中还存在一些认识偏差,加上相关的管理法规建设滞后,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收费太多:67%为收费公路 审计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强调要加快公路发展,但财政投入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建设大量收费公路,造成收费公路建设规模过大,超出了自身财力和资源承受能力,增加了社会运营成本,增大了偿债风险和资源风险。 收费公路规模过大。除北京和上海外,“十五”期间16个省(市)收费公路规模增加较快,新增二级以上公路的67%为收费公路,总里程达6.35万公里。至2005年底,这16个省(市)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的54%是收费公路,其中云南省为92%,四川省为90%,黑龙江省为86%,重庆市为84%。 债务负担偏重。“十五”期间浙江等10个省(市)收费公路投资完成额6400亿元,其中投入的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高达4700多亿元,占73%。大量借债建设收费公路加重了建设方的债务负担,至2005年底,18个省(市)收费公路银行贷款余额高达8000多亿元。 部分收费公路存在偿债风险。除国家主干公路的效益相对较好外,部分地方高速公路等项目的使用效率明显低于预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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