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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信贷员挪用资金233万余元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16:30 兰州日报
新华社重庆2月25日电 重庆奉节县信用合作联社白帝信用社信贷员朱远高在6年多时间里,采取伪造印章、捏造贷款人姓名等手段挪用资金233.75万元。奉节县人民法院日前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朱远高有期徒刑8年。 现年41岁的朱远高在2001年至2007年3月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刻他人印章捏造贷款人姓名和擅用他人姓名贷款、收贷不入账、吸收存款不入账等手段,挪用资金用于自己投资煤矿和个人消费。 奉节县人民法院认为,朱远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给信用社造成了巨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其挪用资金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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