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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称政府采购擅自购进口产品将受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4日 21:2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财政部: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本国产品 擅自购进口产品将受罚 由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近日开始实施。办法首次明确,今后政府采购、将优先购买国货,擅自购买进口产品将受到处罚。 财政部表示,政府采购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应当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首购”,是指对于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订购”是指对于国家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究开发和生产机构。 首购产品将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研究确定后,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予以公布,在有效期内实行首购。 政府订购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并要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经过审核。对于未获财政部门核准而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将给予处分。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将处以采购金额5%到10%的罚款等。 专家:政府采购新政策将给国内企业带来大商机 财政部的统计显示,截止到2007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经达到4千亿元,对于众多企业来说,这是个巨大的商机。这次政府将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的新政策的出台,将激励国内的生产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技术密集型行业将会从中大为受益。 专家认为,我国第一次将“首购”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政策当中,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风险,激励国内企业更多地进行自主创新。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徐焕东说:“技术含量越高,那么对它的影响越大。包括我们的汽车,还有我们的航空。我们说国家要生产大飞机,大飞机生产出来以后,谁买,可能政府就要首购。对其它的,比如说包括机械等等很多技术含量高的,都有很大影响。” 政府采购市场巨大,可以说是一项既能节约资金、又间接扶持企业的法律制度。目前西方国家政府采购的金额已经占到GDP的10%到15%之间,我国政府采购的市场规模也将逐渐增加。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徐焕东说:“我们政府采购的这个规模,资金规模是逐步在增加,1998年的时候,当时只有31个亿,我们现在已经是3000多个亿,我们可能在这方面还会投入更多的采购资金,规模应该是逐步增加。” (新闻背景)世界通行政府优先采购国货 利用政府采购、支持本国工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而这也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财政部统计显示,截止2007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经达到4000亿元。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800多亿元。因此,政府采购是一项既能节约资金,又间接扶持企业的法律制度。 在以色列,政府要求政府采购至少有35%在国内购买。美国则要求必须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同时给予国内投标人的优惠价格更是可观。波兰政府给国内投标者20%的价格优惠,美国国内投标商甚至可以得到政府最高30%的价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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