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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21:3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据该条例,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上调到了2000元。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条例,(字板上)收入2000元的居民每月的纳税额是20元,比原来节省节省20元;收入5000元的居民每月的纳税额将从原来的385元下降到325元。(字板下)由于我国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都在5000元,因此多数人享受的减少额将在60元以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孙钢说:“2007年整个物价上涨得比较厉害,全年的CPI(物价指数)涨了4.8%,在这种物价上涨的形势下,老百姓的收入实际上是缩水了,通过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的调整,可以缓和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老百姓收入上的损失。” 据了解,新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实施后,全国将有70%的工薪阶层不用负担个人所得税,中等收入者税负也将大大减轻。目前,我国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980年起,已经经历了三次调整,从最初的800元逐步上调到了2000元。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测算,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年消费支出达到19030元,也就是每个月1586元。而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测算,这一数字2008年是1745元,2009年大概是1920元,根据实际情况,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今后还将按照立法程序适时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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