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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雷:社会分红离我们还有多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叶雷 在今年1月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提交了一份正式提案——《建议研究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的提案》。这则报道,再次掀起了人们对社会分红理想的向往。实际上,它不仅仅是一种奇想,正在逐步向我们走来。面对这几年垄断型国有企业的利润,舆论界发出了“全民分红”的呼声,现在国有企业不是已经开始上交红利了吗? 社会分红理论,是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于1938年在 《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在一定地域内,政府从投入国有企业或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中获得利润,除了将一部分用于对企业的再投资等支出,可以将另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全体公民,以体现公民对企业或资源的“全民所有”性质,并从这种关系中获得实际利益。 这一理论一经提出,便得到了称赞之词,认为它是“一个合理完美的构想”,对这一构想首先付诸实施的是美国阿拉斯加州,阿拉斯加州因矿产资源丰富,政府租赁性的收入迅速增加,怎么使用这笔收入?1959年有人提出了“社会分红”模式,这一动议经过了长达23年的争议、讨论、立法准备、经济准备,于1982年开始实施,当年人均分红1000美元。到今年,阿拉斯加州已经连续26年为该州公民发放社会分红,数额每年几百到上千美元不等。美国阿拉斯加州的成功,不仅丰富和证实了社会分红理论,更让人们认识到社会分红理论“是事实发展的必然趋势”。随后,新加坡、英国等纷纷迈开了社会分红的第一步,我国也出现了社会分红的萌芽,如江苏省和浙江省对60岁以上只有女孩的父母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詹姆斯·米德提出这个理论的时候,主要理由是社会分红可以扩大经济萧条时期的消费,拉动经济的增长。后来,人们发现社会分红不仅可以增加消费,而且有利于医治当前福利国家的懒惰病,是对公民基本经济权利的体现与保障。问题在于,社会分红,离我们还有多远? 要弄清楚社会分红离我们还有多远,就必须逐一厘清社会分红的前提条件。其一,社会分红必须建立在有“红”可分的基础上。随着这几年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我们的国库的确富裕了一些,2007年更是达到了5万亿元,但财政赤字率依然有1.1%。如果13亿人民每人发1000元分红,就得1.3万亿元,也就意味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20%以上的财政赤字率。这也说明,目前我国财政还无法承受大规模的社会分红。 其二,社会分红必须建立在基本社会保障完善的基础上。毋庸讳言,我国公民的基本社会保障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看病贵、教育贵、住房贵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国家财政必须先努力解决全民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然后在考虑社会分红。 第三,社会分红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社会分红是选择“成人分红模式”,还是选择“全民分红模式”,抑或选择“选择性全民分红模式”?究竟哪些资产和收入应该参加社会分红,国有企业红利、社会资产性收入?社会分红是建立在财政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分红基金的基础上?社会分红按照什么原则,按照什么程序发放?……这些问题从争论到形成共识,从共识到立法,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社会分红的理想虽好,但它要变成现实,在我国可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全国性的社会分红可以逐步建立,在一些条件具备的省份可以先进行试验,国家也可以在某些领域进行社会分红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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