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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三权分立说严重误读大部制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2:27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贾林男

  专家表示改革旨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

  对于有可能将在两会上进行审议的“大部制”改革,舆论普遍认为,部委运行机制的变化,即将政府部门之间“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是其改革的核心层面。然而近日记者采访了一些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学者,他们认为,这是对“大部制”改革的严重误读。

  “‘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而‘大部制’改革属于行政体制改革范畴,除非‘大部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联动,否则在政府部门间分立这三种权力是不可能实现的。”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对记者表示。

  此前媒体普遍认为,大部委之间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分立的原则确立运行体系,有些部委专门行使决策权,而有些部委则行使执行和监督权。比如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就是行使决策权,而监察部就是行使监督权。还比如,在政府采购中,财政部制定采购政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执行。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更是担心,这种“三权分立”在没有与政治体制改革联动的情况下,只能带来机构膨胀的恶果。“如果政府各部门都决策、执行和监督分开,那么,每个部门都要成立部一级的议事机构,成立部一级的执行机构,再成立部一级的监督机构,那么,部门管理将一乘以三,国务院机构将大大膨胀。”他以交通系统举例,难道除了一个交通部,还要成立一个交通决策机构和交通监管委员会?

  所以竹立家认为,本次“大部制”改革的核心不是部门间的“三权分立”,而是实现政府部门设置思路的根本转变。五年前的那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还是以GDP的增长为目标构建的,而这次通过将那些业务范围相近,职能雷同的部门进行集中,则是为全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强化政府权力的公共性。

  竹立家认为,公共财政预算权、人事权、审计权还是应该回归到人大。但在“大部制”改革后,政府部门制定部门条例、标准这样的政策立法职能可以有所加强。而执行方面的权力,将向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地方政府转移。同时,政府部门相应地履行这些政策性法规的监督功能。“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也是全面推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竹立家说。

  在周天勇看来,“大部制”改革的关键不在于部门间或部门内部的“三权分立”,而在于现行财政体制的障碍。目前,财政预算还没有制衡政府随意花钱的体制,对人员及机构扩张就形不成约束,导致很多政府部门及行政性事业单位,都是通过设置收费罚款项目“自己养自己”。

  “只有取消这些部门和行政性事业单位的收费和罚款权力,由财政预算供养,才能把机构和人员再膨胀的路给堵住,政府也才能在制度上约束其廉洁。否则,今天的大部制改革,会变成明天大膨胀的结果。”周天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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