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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谷:加快创新步伐 促进中国金融业科学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16:26 《中国金融》
- 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行长 李若谷 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国金融业正处在快速成长过程中。要确保金融业健康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实现金融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和要求,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去奋斗和努力。下面仅就当前最重要的两点,即加快金融创新和加快监管创新谈一些看法。 加快推进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灵魂和不竭动力。从货币的产生到金融衍生品的出现,每一次金融创新都推动了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因此,面对新的金融和经济形势,要实现金融业科学发展必须把推进金融创新放在首要位置。提出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落实好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要求加快金融创新。最近两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资产价格屡创新高,物价水平上涨。为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央提出要加强调控,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就银行业来说,从紧的货币政策使得银行不能依靠信贷规模扩张来支持经济的发展和自我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加强金融创新,来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同时,银行业本身也可以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增长点,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变。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国经济有可能处在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期,银行业必须考虑创新,以实现在通胀可控的情况下支持经济持续的增长。 提高我国金融国际竞争力要求加快金融创新。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与国际同业相比依然有较大的差距。按照《银行家》杂志统计,2007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盈利能力为 23.4%,而其中的31家中国的银行的盈利能力只有18.3%。要缩小与国际同业的差距,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关键的举措是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必须通过加快创新,来更新金融理念,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技术,完善金融服务,建立完善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这样才能掌握国际竞争主动权,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加快我国生产力发展要求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的动力是客户的需求,也就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其目的是服务于客户,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需求不断增加,迫切需要高质量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与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相比,我国银行业在经营理念、产品、服务、技术、结构与监管上都很落后,难以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加快金融创新,尽快改变金融发展的落后状况,以更好地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总之,要实现中国金融业科学发展,必须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的金融业都应该把创新作为首要任务,从各个方面全面推进。从宏观上,要推进金融理念、理论、政策、体制、监管、文化等创新;从微观上,要推进金融产品、工具、服务、技术、运行机制等创新;从行业上,银行、证券、保险等各行业都要加快创新。比如,当前银行业应该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开展综合经营,丰富和改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这样才能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的要求。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金融创新需要有一个宽松的环境。金融创新产品的市场准入应该相对简便,应该允许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允许失败,允许纠正后发展。只有这样,金融创新才能真正加快,才能促进金融与经济科学发展。 加快监管创新 监管是金融发展的引导力量和有力保障。科学有效的监管可以促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反之则对经济、金融发展不利。十多年前中国开始实行金融分业监管,这是与当时中国国情相符的,对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金融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金融业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丰富,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之间开始相互渗透,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些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等,都要求对金融监管理念、方式、手段、评价标准等进行改革和创新。 推进监管创新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规模大,发展不平衡,与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有较大差别。金融监管应该借鉴和记取国际经验与教训,但一定不要照搬西方尤其是美国的东西。因此,我觉得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金融监管问题,真正弄清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把握金融监管规律,确立新的监管理念、方式、目标与标准。必须处理好“监”和“管”的关系。“监”是宏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依法监督、监测等。“管”是微观层面的内容,主要是管理、控制,总的原则应该是要保持金融业、金融市场的灵活性、活力(创新能力)。如果监管的结果是金融业、金融市场失去了创新能力,失去了活力,即使风险被管住了,其代价是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降低了。这样的监管是否能够称得上有效呢?有效的监管应该使金融业保持不断创新的活力,同时又使风险可控。金融风险控制的核心问题是金融机构的自律能力。金融风险能不能控制,关键靠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外部监管只起辅助作用(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起主导作用),监管当局应当鼓励和帮助金融机构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有利于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我国金融业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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