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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条例出台 并非仅针对二次土地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20:31 《财经》杂志网络版

  《土地调查条例》出台

  旨在将土地调查纳入制度,保障数据的准确度与公信力,并确保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是重要的政策基础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映光】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展开不久,一项旨在将土地调查纳入制度的法规,终于出台。

  2月7日,国务院发布第518号令,公布和施行《土地调查条例》(下称条例)。日前,国土资源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该条例全文。

  条例称,土地调查成果是今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从事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并确定以后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

  我国曾于1984年展开第一次土地调查,但因落实不利,历时13年,于1997年方告完成。

  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通知”,展开第二次土地调查,由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直接领导,预计于2009年完成。

  据《财经》了解,第一次土地调查,开展不利,概因缺乏相关法规支持,资金难以到位。

  是次确立条例,规定三项调查内容: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即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并确定了统一的调查方法和标准。

  按条例所示规范,土地调查仍将沿袭第一次土地调查方式,以县一级国土部门为单位,逐级申报调查结果。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

  与首次调查相比,如今实施的土地调查工作,因采用更多的高科技设备,其调查成本亦将大幅增加。调查资金的落实,将再次面临考验。

  “第一次土地调查,主要依靠地方财政的投入,中央投入比例不大,这次调查,中央财政将占大头。”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

  据《财经》了解,第二次调查,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负责组织,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提供主要技术支持。

  近年来,有关土地放量不足引发土地价格极速上涨,导致房价上涨的争论一直是房地产业界的主要话题之一。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6年全年新增建设用地493.5万亩。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10万亩,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大概45万亩,新增独立工矿建设用地是219万亩,新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近119万亩。与2005年相比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减少了40万亩;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减少了55万亩。土地放量的减少,被认为是2006年以来房价持续上涨重要原因之一。

  显然,实时掌握土地调查数据,在房价高企时加大土地放量,协调耕地与建设用地总量关系,是国土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调控手段。

  “但是,这项基础工作,以前开展的并不是很好。”邹晓云说,“一方面,土地调查工作没有制度保障,数据缺乏准确度与公信力;另一方面,这些数据,只在国土部门内部分享,并没有建立一套面向社会的公示制度。”

  新公布的“条例”,特别规定,土地调查数据,将定期向社会公布,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总体上说,条例的公布,并非仅针对二次土地调查,或土地放量控制等具体问题,它实际上是一切政策的基础,在没有掌握准确土地数据的时候,盲目制定一些政策,往往会发生偏颇。”邹晓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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