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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归A股作准备 人保拟发行100亿次级定期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BY  胡金华 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正式批准人保集团发行10年期共计100亿人民币的次级定期债务。而在新年伊始,记者也从人保集团获悉,继三大保险巨头已经齐聚A股之后,该集团也把回归A股提上了日程,如果不出意外,人保今年将出现在A股市场中。

    据悉,人保集团已成立股改领导小组和股改办公室,推动A股上市工作。人保集团副总裁周树瑞此前表示,A股上市将被作为今年人保集团改革重组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不过,记者了解到,对于选择集团整体上市,还是旗下子公司人保财险单独回归A股,人保目前尚无定论。人保集团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盛和泰表示,人保集团正在会同中介机构进行研究,选择上市模式的原则是,实现集团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东方证券研究员王小罡表示,对于投资者来说,人保财险的单独回归可能更利于估算其价值,可更好地吸引投资者的目光。人保财险在香港上市后,业绩已经摆在那里,如果回归A股,更容易判断它的走势。而若选择集团整体上市,则集团要在近几年为人保寿险的发展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毕竟按照一般规律,寿险需要七八年才能盈利,可能会影响它短期内的表现。但考虑到长远发展,整体上市对人保集团更有利。

    而对于此次人保发行100亿的次级债,市场人士认为,受雪灾赔付和集团回归A股的双重影响,其次债利率制定以及认购的金融机构热情有待市场观察,因此人保100亿规模的次债发行期限也达到1年。对于保险机构之间持有次级债务,记者了解到,保监会规定投资次级债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月末净资产的20%;投资一家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上月末净资产的4%;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次级债发行量的20%。

【名词解释】

    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根据保监会批复,中国人保本次募集的债务为“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募集工作将在收到批文之日起1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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