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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10:00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2月13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或强制收回,或高额征费,或实施退出机制,对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尽最大可能盘活土地资源。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市政府要在每年3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闲置土地、转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处置情况。同时,各地要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出让的土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 今后,对依法可以收取土地闲置费的,一律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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