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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大优惠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6日 14: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财政部门主要采取四项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就业。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说,财政促进就业重点在就业困难群体,比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大、劳动技能偏低人员,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这些群体能够自食其力,尽快走上工作岗位。 他指出,这些优惠政策包括: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以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给予相应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由财政提供担保与贴息。三是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四是对所有下岗失业人员以及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加大了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 由明春说,近年来财政不断加大就业资金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还设立了专项资金,包括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同时实行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阳光培训工程,主要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转移就业能力。此外,国家还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的资助政策,目的就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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